一、评选范围

      面向社会大众,只要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外地籍贯的市民在绵阳发生的感动事迹,只要常驻绵阳满一年以上的也可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人物事件应发生在2015年度并被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事迹特别感人;

(二)候选人事迹能够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三)候选人事迹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具有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征集(2015年12月23日— 2016年1月8日)
      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个人推荐等形式,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人可登录绵阳文明网、绵阳志愿服务网、迈尚网、蜀龙网或关注文明绵阳或绵阳好人微信公众号,"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十大最美绵阳人评选专栏"下载填写"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推荐表,填写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8881110086@163.com,联系人: 郑俊梅、梁小龙,联系电话:18881110086、15984640640,推荐人必须实名并注明详细地址和电话。

(二)媒体介绍(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
      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从推荐的候选人中初选出前50名,作为"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的候选人在市级媒体上介绍。

(三)网上投票(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6日)
      市级媒体刊登50名候选"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选票。广大市民和网民可通过网络、微信进行"50选20"网上投票,选出前20名。

(四)专家评审(2016年1月27日)
      评审组对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

(五)公示发布(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2日)
      由市级新闻媒体对"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进行公示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表格下载

一、评选范围

      面向社会大众,只要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外地籍贯的市民在绵阳发生的感动事迹,只要常驻绵阳满一年以上的也可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候选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型中有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真实感人;

(三)候选人一贯表象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征集(2015年12月23日— 2016年1月8日)
       采取市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个人推荐等形式,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人登录绵阳文明网、绵阳志愿服务网、迈尚网、蜀龙网或关注文明绵阳或绵阳好人微信公众号。"2015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十大最美绵阳人评选专栏"下载填写"2015年度十大最美绵阳人"推荐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18881110086@163.com,联系人: 郑俊梅、梁小龙,联系电话:18881110086、15984640640,推荐人必须实名并注明详细地址和电话。

(二)媒体介绍(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
      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从推荐的候选人中初选出前50名,作为"2015年度十大最美绵阳人"的候选人在市级媒体上介绍。

(三)网上投票(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6日)
      市级媒体刊登50名候选"2015年度十大最美绵阳人"选票。广大市民和网民可通过网络、微信进行"50选20"网上投票,选出前20名。

(四)专家评审(2016年1月27日)
      评审组对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2015年度十大最美绵阳人"。

(五)公示发布(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2日)
      由市级新闻媒体对10名"2015年度十大最美绵阳人"进行公示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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