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今年6月12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某(化名)、何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 【同期声】公诉人 被告人江某 在未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 将红腹锦鸡和白鹇 养殖在绵阳市三台县 某休闲农庄内供人观赏 【正文】2017年,江某在三台县开办了一家农家乐,为了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他在观光旅游上打起了主意。通过一个微信群,江某认识了在盐亭经营养殖场的何某,并专程上门选购野生动物。 【同期声】被告人 江某(化名) 有鸳鸯 还有白鹇 反正有些我都说不出来(的品种) 我就喜欢这些 看到我就觉得很漂亮 【正文】江某先后四次从何某手里买入野生动物,包括孔雀、红腹锦鸡、白鹇、豪猪等等。他将这些野生动物带回农家乐后,就一直圈养起来供游客观赏。记者了解到,江某的农家乐里,动物饲养场所就达十多处。自从农家乐有了看点,生意也越来越好。 【同期声】农家乐工作人员 像是放假 周末的时候 外面的人 就把孩子 老人带到这里来 顺便来吃饭 吃了饭就在这里玩 孩子 老年人就看动物 可以玩 【正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江某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他陆续办理了一些相关证件,但唯独红腹锦鸡和白鹇的养殖许可证,迟迟办不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卖家何某无法提供这些动物的引种证明。 【同期声】被告人 江某(化名)我就催他 要引种证明 他一直说有 说等一下 他没空 在外地 【正文】手续办理一拖再拖,而警方早已经注意到,以何某为中心的非法交易链。2019年3月,警方先后抓获江某、何某,并在江某经营的农家乐查获红腹锦鸡8只、白鹇2只,在何某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查获红腹锦鸡67只,鸳鸯26只、白鹇9只、白冠长尾雉7只。经鉴定,以上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现场】被告人何某辩护人 你在本案中所涉及的 你驯养的野生动物的主观目的是什么 【现场】被告人 何某 主观目的先是喜欢 后来(觉得)可以卖钱 就卖钱 【正文】法院审理后查明,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今年9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江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正文】法官提醒,养殖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一定要注意动物的来源,切勿养殖来源于野外的野生动物,但即使来源是人工养殖,也一定要合法合规。 【同期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王超 自己的场所 硬件设施 达到标准之后 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相应的行政许可 取得了许可之后 才开始这方面的经营 这样就会避免自己触犯了法律 影响了自己的经营行为 网友 乌龙奶茶不加糖: 以前看到农家乐养一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我还以为都是合法合规的,没想到还有这种! 网友 清风叔叔: 吸引游客的方法有很多,但肯定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网友 泡芙: 我觉得商家在养这些之前动物之前,还是要好好的查清楚法规文件,看看哪些能养哪些不能养。 编后:农家乐或者游乐场所创新经营方式,通过养殖野生动物来吸引游客,这种经营模式其实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在法律与经营中找到平衡点,在获取收益的同时,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就如同刚刚说的案例那般,可是一个错误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