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4月上旬召开。
会议审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方案,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4月上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方案,并决定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人员开展述职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补选个别代表相关情况说明、关于接受个别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的情况汇报,以及《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绵阳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相关情况汇报等多项议题;会议就进一步修改完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了深入讨论。
马华强调,要精心做好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准备和各项会务筹备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落实,再完善,切实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开好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出席会议。